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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6月21日,教育部网站印发《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尽快全面推广使用由教育部委托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该系统可提供毕业生去向信息自主登记、确认和查询核验功能。2023年,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可选择使用全国登记系统,或使用省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开展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同时,各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去向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
此外,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原有登记系统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的去向登记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