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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4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李果)一季度,全省地表水水质继续提升。147个国考断面中,Ⅰ至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8.0%,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534个省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7.4%,比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
其中,湘、资、沅、澧水质整体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中,123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洞庭湖湖体轻度污染,呈中营养状态,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去年同期0.054毫克/升下降到0.052毫克/升。
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7个达到Ⅰ类水质水源地标准,24个达到Ⅱ类标准,1个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水源地水质提高,28个保持稳定。
分市州看,张家界、永州、怀化3市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好,居全省前3名;长沙、湘潭和衡阳3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