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苦读三年,孩子却无缘参加高考。近日,武汉的董女士向《经视直播》反映,她女儿在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借读三年,在报名今年高考时,却发现女儿竟然没有普高学籍,无法参加高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董女士是一名高三学生的家长,她说,三年前,孩子中考没有达到普高线,她托关系找到中间人汪某,汪某是武汉一所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汪某承诺,给孩子挂靠一个高中学籍,借读于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三年后让孩子顺利参加普通高考。
学生家长 董女士:“听朋友说汪某有这方面的资源,可以帮我孩子这种没有考得很好的学生挂靠学籍,当时他说要把孩子学籍挂靠在职高,就读于汉南一中,我想让孩子有个好的将来,当时我将12万元转给他的银行卡了,他说一部分钱款给学校挂靠学籍,一部分是给汉南一中的借读费。”
董女士介绍,三年前,在时任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校长罗某的安排下,她的孩子在汉南第一中学借读。去年12月,董女士孩子的同学开始办理普高准考证,这时,董女士却发现孩子的准考证迟迟办不下来,于是,她赶紧联系中间人汪某。
学生家长 董女士:“他一直告诉我们,我的孩子学籍挂在孝感哪个学校,但一直不说具体哪个学校。现在我了解到,我的孩子是没有学籍的。他从头到尾都是在欺骗我。他如果高一的时候告诉我,我的孩子挂靠不上学籍,我可以立马办休学,我的孩子是不是还可以挽救,她最起码为自己奋斗过。”
按照相关规定,没有普高学籍的社会考生,必须通过学业水平考试,证明自己拥有同等高中学历,才能报名普通高考。但由于董女士的孩子没通过这项考试,就没有资格参加今年高考。谈到错过今年的高考,董女士的孩子小岳泣不成声。
为了给孩子一个交代,董女士找到汪某,当初汪某收取了她56000元的挂靠学籍费用和58000元的借读费等,如今却没有兑现承诺,董女士要求汪某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从董女士提供的三年前与汪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汪某告诉董女士,已为孩子办妥挂靠学籍事宜并代缴了借读费,同时承诺可以让孩子参加三年后的普通高考。
而汪某则称,挂靠学籍本来就是一种违规行为,他只能私底下运作,运作前提是董女士的孩子要以社会考生的身份顺利通过学业水平考试,然后具备高考资格,参加高考后,再通过关系,给董女士孩子补一个普高学籍和毕业证。
中间人 汪某:“你学考没通过,你这个硬指标不行,学籍是挂靠在孝感一个中职学校,违规挂学籍,即使再怎么搞定了,你也是看不到的,只有高考之后才能看得到。但是你通过学考了,我保证给你参加普通高考的名额,等你考上大学了,我把高中毕业证给你。”
对于汪某这样的说法,董女士无法接受。为了解相关情况,记者陪同董女士找到三年前时任汉南一中校长的罗某。罗某称,当初他接收董女士的孩子来学校借读,主要是看在与中间介绍人汪某有着多年交情的份上,而且自己与汪某没有任何金钱往来。
武汉市汉南一中 前校长 罗某:“他在教育界确实有资源。老师要发什么论文,评职称找他,他立即跟你搞。老师要出教材,要搞刊号,那都是他可以帮忙。孩子刚进来的时候没有学籍,我们是看不到的,根本没有想到没有学籍, 没有学籍我是断然拒绝的。他当时说是东西湖四中的学籍,我担很大风险,再就是我们学校本身招生的比例比较低,一个班顶多40多个学生左右,所以说做了个好事,让孩子来享受优质资源和教育。纯粹是这样,半分钱没收。”
罗某称,在董女士孩子就读高中这件事上,自己与汪某不存在金钱关系,这与当初汪某跟董女士说的并不一致,这所谓的借读费、挂靠学籍费等11万多元到底是谁收了呢?为此,董女士当场要求罗某打电话询问中间介绍人汪某。
中间人 汪某:“要不是我帮忙介绍,你自己花50万你能不能去一中借读,你问问罗校长。我帮你安排借读,另找学校挂靠学籍,这是我的辛苦费,我只能这样说,10多万元都是我收了。”
由于没帮孩子解决学籍问题,董女士要求汪某归还钱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中间人 汪某:“刚开始我是推辞的,我说搞不了,你们三番五次地非要我搞,要我帮这个事,我们自己担点风险,给孩子学习的机会,没搞成怎么能这样子,哪有这样的家长。因为你这不是个光明正大的事情,你花钱就能买学籍的事情,希望给你搞个能参加普通高考的,所以这个事情也是好心办了坏事,这是我一个很深刻的教训,我们尽心尽力办这个事,结果受了这么大的冤枉。钱的事情我请了专门的律师,可以跟律师对接商谈后续事宜。”
如今事已至此,董女士的孩子能否复读一年,参加明年的普通高考呢?抱着一丝希望,董女士来到武汉市汉南区教育局询问解决办法,学籍管理处的曹主任介绍,经查询,孩子现在的学籍还在初中,根本没有高中学籍,如果想要孩子再读高三,参加普通高考已经不现实了。
武汉市汉南区教育局 学籍管理处 曹主任:“以您的孩子现在的情况明年参加普通高考是不可能的,正规渠道肯定是办不了的。以社会考生的名义她没有报上高考的原因是她挂科了。应该要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报今年7月份的学业水平补考。错过了这个补考的时间,那就只能明年的7月份补考。明年7月份拿到成绩以后,只能后年参加高考。两年的高三,孩子的压力有多大,多难熬。现阶段,孩子可以选择读中专或者技校。”
早在2020年,武汉市教育局就发布了“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通知”,严禁接收无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在校借读,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曹主任称,当初,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时任校长罗某,擅自做主允许董女士的孩子借读,属于违规行为。
武汉市汉南区教育局 学籍管理处 曹主任:“教育局不允许借读,也不能收借读费,学校收借读生就是违规,这个情况我们马上可以跟局里反映。”
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 前校长 罗某:“这个学生在我们学校借读,这是违规的,你们既然投诉了,我们肯定是要承担违规责任的。”
那么,针对中间介绍人汪某收取费用却未挂靠上学籍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董女士为孩子花钱办理学籍的初衷虽然涉及违规操作,但作为受害者,她依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中间人汪某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邵鑫垚
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汪某以收取借读费、挂靠费的名义,收取了钱财,但没有按照其承诺或本身没有这个能力办这件事,他收取的钱涉嫌诈骗,相关的钱款属于赃款,应当予以退还。事件中,董女士可能是听信了汪某的片面之词,相信他能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董女士自身也存在过错,建议董女士与汪某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能会以汪某涉嫌诈骗的名义立案查处。